前言:1982年,以色列空军的F-15A与F-16A战机击败了叙利亚空军的米格-21与米格-23战机,叙利亚对苏制战机在与美制战机对抗时毫无优势提出了强烈的不满。苏联开始忧虑美国战机可能会在其领空肆意飞行,克里姆林宫在此背景下催促航空工业部门加速研制新的战斗机。于是,米格-29和苏-27战机应运而生。作为苏联首款配备高度集成机载火控系统和电传操纵的战斗机,苏-27让习惯了老旧苏制战机的飞行员难以适应。使用中屡次出现问题,甚至在打靶训练中反复失误。直到生产了超过500架后,才正式下发装备命令。中国引进苏-27时同样面临这些问题,导致苏-27战机在国内外空战中屡屡败北。
一:中国引进苏-27战斗机的历史
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主力战机是歼-8II,然而与F-15A和F-16A相比,它的性能差距明显,甚至不如米格-21和米格-23。即便如此,歼-8II的数量仍然十分有限,空军的主力依然是大量落后的歼-5和歼-6战机。为了尽快改变这一局面,中国开始引进一些西方的技术,并推动防务合作。然而,西方军事技术的价格过高,而且他们推销的武器往往不合时宜。随着中美关系恶化,所有防务合作也随之停止。1989年8月末,刘华清召集了国防科工委、空军和航空航天工业部的会议,决定由航空航天工业部派遣代表团访问苏联。1990年3月,代表团再次访问苏联,商讨采购武器的可行性。1990年4月,李鹏总理访问苏联,并建议成立航空航天合作小组,这一建议获得了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的支持。小组的领导由苏联国家委员会主席别洛乌索夫与中国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担任,成员为双方的部长级官员。
1990年5月3日,军委专门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国访问苏联代表团的组成与任务,特别是针对购买苏-27或米格-29战机的事项。5月5日,刘华清在莫斯科与苏联总理雷日科夫及国防部长亚佐夫会谈,提出通过易货贸易进行交易。在刘华清离开莫斯科前,苏联政府已同意出售苏-27战机。6月14日,刘华清返回北京后在军委常务会议上提出,应优先引进先进技术,明确目标,并计划有步骤地从航空航天领域扩展到兵器、电子、船舶等领域。由于采用易货方式合作,建议由统一机构进行管理和协调,民品易货的资源首先由国防工业和军队内部提供,不足部分由经贸部解决。1990年6月30日,军委再次讨论了购买苏联战机的可行性。当时,空军副司令林虎将军认为,米格-29的作战半径太小,且技术水平低于苏-27,无法满足军方需求。会议最终同意采购苏-27战机,随即空军成立了“906”办公室。
1990年7月4日,刘华清召开会议,准备派遣代表团为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做筹备工作。1990年8月23日至9月13日,总装备部部长贺鹏飞访问了苏联,再次对苏-27战斗机进行考察,详细了解了其性能。1990年10月25日,别洛乌索夫访华,11月1日,双方签署了第二次会议纪要,同意出售苏-27战机。1990年12月28日,苏联代表团访华,在北京国贸大厦签署了24架苏-27战斗机的军购合同,谈判初期完全采用易货贸易方式,但别洛乌索夫说服刘华清同意以65%商品交换和35%美元支付,因为部分苏-27的配件需要通过美元从东欧购买。虽然签订了合同,但中国方面担心政治局势变动会使合同无法履行。1991年7月6日,接替别洛乌索夫的马斯柳科夫提议在1991年8月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会议。1992年12月17日,苏联解体,叶利钦继承了苏联的协议。
1992年6月27日,12架苏-27SK战斗机从俄罗斯吉达机场起飞,途经蒙古抵达安徽芜湖机场交付中国空军第三师。11月25日,另外12架战机从俄罗斯共青城飞抵芜湖机场。1995年,中国再次购买22架苏-27战机,并附带46架苏-27战机所需的地面设备、武器系统、飞机备件以及飞行员培训,交易总额为18亿美元。1999年12月,中国再次支付购买28架苏-27UBK双座型战斗机,并获得了备受关注的AL-31大推力涡扇发动机。中国在获得苏-27战机后,航空航天工业部开始深入研究该机的各项技术。1992年底,歼-8II的总设计师李明给刘华清写信,建议引进生产而非单纯购买,以避免受制于人,随即展开与俄罗斯的谈判。尽管俄罗斯初时不愿出售生产许可证,但在中国威胁停止采购后,俄罗斯最终同意出售苏-27战斗机的生产许可证。
1993年10月,军委决定由沈阳飞机公司负责生产。1993年11月,总参装备部成立了“十一号工程”项目。1994年6月,俄罗斯共青城飞机制造厂与沈飞公司达成了转让机型的协议。1995年10至11月,中俄双方签署了生产许可证和技术资料合同。1995年12月6日,双方正式签署了《关于苏-27飞机项目合作及其结算办法的协议》,以及《关于在俄罗斯技术支持下,向中国转让许可证并在沈飞公司建立生产线的总合同》。合同规定,俄罗斯将提供发动机、航电系统、武器系统等技术支持,并协助沈飞公司在五年内组装200架苏-27SK战斗机,逐步转让制造技术。1997年夏,俄罗斯向中国移交了完整的制造工艺文件。1998年12月6日和25日,首批两架歼-11战斗机顺利完成组装,并陆续装备中国空军。
二:中国引进的苏-27战斗机性能
1988年,苏-27战斗机首次亮相,其卓越的飞行性能震惊了航空界,毫无疑问,它是当时最前沿的战斗机之一。引进苏-27战斗机,标志着中国空军和航空工业的巨大进步。通过引进这一战斗机,中国首次接触到了脉冲多普勒雷达、光电探测系统、头盔瞄准系统、中距拦截武器系统以及大推力涡扇发动机等尖端技术。同时,航空工业还掌握了整体壁板压弯成型、钛合金化学铣削和电子束焊接等第三代战斗机的制造工艺,这些都为中国空军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人才和制造工人。苏-27的成功引进,为今天中国空军众多新型战斗机的研发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中国通过消化吸收苏-27的技术与经验,指导了歼-10、歼-11、FC-1、歼轰-7A和L-15等新型战斗机的自主研发。苏-27战斗机还培养了一批现代化的指挥官和空地勤人员,使中国空军从第一代战斗机直接跃升至第三代战斗机的水平。
苏-27战斗机的翼身融合体和大边条机翼的气动设计是苏联气动学研究的一项革命性成果。飞机的前机身由雷达舱、电子设备舱、前起落架舱和边条组成;后机身则包括左、右发动机舱、双垂尾、下垂直安定面、全动水平尾翼、仪器舱、整体油箱舱、配电舱和阻力伞舱;中央翼由悬挂在中央翼下的左、右进气道、2个整体油箱和起落架组成。中央翼的设计使机身与机翼过渡更加流线,形成一个整体升力体。机体结构大量采用模锻件、数控加工钛合金、硬铝及铝锂合金。尽管没有使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但通过合理布局和先进的钛合金焊接工艺,苏-27的空重仅为16.3吨,性能上不逊色于同代的西方战斗机。更为特别的是,苏-27战斗机不仅能使用比重为0.84千克/升的苏联标准航空煤油,还能适应西方比重略低的航空燃料。此外,苏-27战斗机能够在野战机场通过自带燃料泵进行加油,甚至能够使用北约的加油设备。
苏-27战斗机的主要优势之一是其内部油箱可携带接近10吨燃料,且其载油系数达到0.34。在不外挂副油箱的情况下,最大航程可达4000千米,并能在距离基地400到500千米的区域内执行2.5小时的巡逻任务。为了适应远程作战需求,发动机采用了0.6的大涵道比设计,降低了燃油消耗率,巡航时的油耗为0.67千克/千米,在最大加力状态下则为1.92千克。苏-27战斗机配备的AL-31F双转子涡扇发动机是苏联航空动力的一大飞跃。尽管未采用先进的材料技术和电子控制装置,但得益于优良的设计,推重比达到了7.14,最大静推力为74.5千牛,最大加力推力为122.5千牛,从慢车到全加力状态仅需7秒,推力增加的速度也相当迅速。慢车状态下的喘振裕度为14%到15%,最大推力下则可达到25%到30%。这些数据使得苏-27战斗机的加速性能尤为出色,并且能够轻松完成如“眼镜蛇”与“尾冲”等高难度特技。
苏-27战斗机的火控系统由目标传感系统、导航系统、显示系统、外挂管理系统、脉冲多普勒雷达、光电探测系统和头盔瞄准系统组成。出口版的苏-27S/UB战斗机配备了H-001X波段脉冲多普勒雷达,但其材料技术相对落后。该雷达的天线口径为1076毫米,探测范围为俯仰方向±60°,水平方向±60°,体积达0.5立方米,重量为550千克,比F-15战斗机的AN/APG-63雷达更重且体积更大。其性能并不包括对地工作和使用对地精确制导武器的能力,且仅支持空对空模式。雷达的峰值功率为4千瓦,可以探测到5平方米目标的距离为迎头100千米,尾追距离为40-50千米,搜索测距精度为500米,并且能够进行测速,速度范围为100-3600米/秒。在空中作战时,苏-27战斗机可以实现边搜索边测距和边扫描边跟踪的功能。其最大飞行速度可达2.36马赫,最低飞行速度为200千米/小时,最大爬升率为310米/秒,滚转速率为270°/秒,最小盘旋半径为600米,盘旋作战能力不逊色于F-16战斗机。
三:屡次失利的苏-27战斗机/歼11战斗机
然而,苏-27战斗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武器系统。根据美国空军进行的模拟空战,双方各自拥有10架战斗机时,F-22战斗机每损失1架可击落10架苏-27战斗机;如果F-22战斗机与48架苏-27战斗机对抗,F-22战斗机每损失1架也能击落4架苏-27战斗机。自从苏-27战斗机加入中国空军以来,它在国内外的空战对抗中屡次败北。例如,在“蓝剑”演习中,苏-27在执行拦截任务时,曾在60次进攻中被歼-7E战斗机突破防线56次,且在70次进攻中突破防线超过60次,拦截成功率不到8%。空33师和空19师的歼-11战斗机在2004至2005年与第13试飞团及空44师第131团的歼-10A战斗机多次对抗中均告败北。2005年“鹰击”演习中,苏-27与泰国空军的JAS-39C/D“鹰狮”战斗机交手76次,苏-27被击落42次,成功击落34次。
这些失败的根本原因是,苏-27战斗机与中国早期接触的苏式战机完全不同,战术理念和训练方式显著落后于时代。此外,苏-27的使用方式与苏联空军的作战体系也有很大差距。苏-27战斗机进入中国空军后,一度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在苏-27出现之前,苏联战斗机的性能无法全面对抗美国的先进战机,苏联航空工业只能够在设计上突出某些性能以对抗西方战机。这种战略劣势迫使苏联大量生产单一用途的战斗机,依靠数量来弥补性能上的差距。西方国家无法应对苏联空军数量庞大的战机,因此也研制出更先进的战斗机来弥补在数量上的劣势,双方不断循环此模式。苏-27战斗机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这一战术思想的影响。苏联设计苏-27时,将其定位为防空军专用的截击战斗机,任务主要是通过地面指挥拦截美国的轰炸机和巡航导弹,而非争夺制空权,这使得苏-27战斗机在自主作战能力上有所不足。
苏联空军的作战理念与中国空军相距较远,中国的防空雷达覆盖能力远不如苏联完善,且没有苏联的自动截击引导系统,中国空军需要承担争夺空域制空权的任务。由于苏-27战斗机在没有空中预警支持下,无法脱离地面控制站进行作战,其能力有限。没有地面引导时,它只能在敌方上空持续开启雷达进行搜索。在与预警机引导的战机对抗时,处于极大的劣势。对于配备了告警系统的战机而言,敌人开启雷达就相当于在黑暗中打着电筒。美军常使用预警机和数据链,战机几乎不再开启雷达,而是在预警机指引下隐蔽接敌,直到接近敌机至无法通过机动摆脱时才开启雷达。在伊拉克和南联盟的空战中,由于“米格”-29战斗机缺乏相应的指挥能力,屡次被隐蔽接近的美军战机击落。没有完善的CI能力,即便是最先进的战机也无法取得胜利。
此外,苏-27使用的R-27半主动中距空空导弹要求全程依赖战机引导,且缺乏多目标攻击能力。发射导弹后,战机的机动性受到严密限制。在与AIM-120主动中距空空导弹对抗时,即便敌方处于速度和高度的劣势,仍然可以先发制人。R-27的射程有限,且在迎头拦射时,导弹已经进入格斗空空导弹的攻击范围,失去了中距空空导弹的优势。歼-11战斗机在中国开始生产时,已经远落后于时代,且俄罗斯不愿提供升级套件。原计划生产的200架歼-11A仅生产了95架后停产,剩下的105架中国拒绝继续引进。作为补偿,中国与俄罗斯洽购了具有主动中距空空导弹和多目标攻击能力的苏-30MKK多用途战斗机。
1999年3月,中国签署了购买38架苏-30MKK战斗机的协议,2001年7月又签署了另38架的协议,共计76架,这些战机主要装备空军。2003年1月,海军航空兵也采购了24架苏-30MK2战斗机。与此同时,歼-11战斗机的改进计划紧接着展开,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生产国产零部件,并建立发动机大修线以支撑现有的苏-27SK战斗机的训练和使用,通过加装、换装及替代部分旧机载设备来解决配套保障和自主供应武器弹药等问题。第二阶段则是全面实现武器、机体结构和材料国产化,配装新研发的航空电子系统、数字电传飞控系统及国产“太行”发动机。第三阶段,根据军方需求自主研发歼-15和歼-16战斗机。
四:结语
总体而言,歼-11战斗机从最初的组装阶段发展到自主生产,其性能得到了不断的提升。2003年12月6日,歼-11B战斗机开始进行试飞,它大量采用了新型航电系统、四余度数字电传操纵系统、玻璃化座舱、"太行"发动机、复合材料、新型火控雷达和国产主动中距空空导弹。与此前的设计相比,歼-11B的机体重量得到了减轻,使用寿命增加了1000小时,作战能力远超原版苏-27战斗机。歼-11B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中国在航空电子、复合材料领域取得的显著进展,以及航空发动机和电传操纵技术的突破。至此,苏-27战斗机的使命基本完成,尽管这些苏-27战斗机并不完美,但它们为中国航空工业的飞跃和中国空军作战理念的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今天中国空军的强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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